大卫·格芬最初也是威廉·莫里斯经纪公司一个送文件的小伙子。他不如巴里·迪勒的地方就是,巴里是个高中毕业的好莱坞本地青年,大卫则有一个假文凭——这是一件偶尔会被人提起的事。假文凭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污点,即使是大卫·格芬也不能把这个当成特立独行。除了这个文凭问题,大卫·格芬就是处处都比巴里·迪勒强。至少巴里是这么看的。他们从威廉·莫里斯时代就算是至交,但在巴里那里,他一生都是在追赶这个家伙。《洛杉矶杂志》的罗德·鲁里曾经评价过这个事,“受访者都说,迪勒的真正动力是超越格芬——从事业到性生活,乃至握手的力度。”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大卫·格芬是个着名的同性恋者。至少从这一点上看,巴里·迪勒到现在也没有机会超越了。
我们回顾巴里·迪勒当年,领着迈克尔·埃斯纳和杰弗里·卡僧伯格创造了派拉蒙的辉煌时代。他们联手将派拉蒙的利润由1973年的3900万美元提升至1983年1.4亿美元,增长了3倍。他们凭借着《夺宝奇兵》等电影将派拉蒙由6大电影制片厂的最后一名推至榜首,在18个月里制作了20部赚钱的电影。“好莱坞的许多人都避免与迪勒-埃斯纳团队合作。但是2人联手的8年中,派拉蒙不仅在电影领域称霸,还凭借《干杯酒吧》和《家族的诞生》等联播视频引领电视网的电视节目。”
杰弗里·卡僧伯格对他的评价就更要高,“我们并不总是清楚他的计划,不过巴里·迪勒在整个职业旅程中一直担负开拓者和梦想家的角色,他总是高瞻远瞩。他建起另一家新电视网的举动不但打破常规,还出人意料。巴里一旦开始行动,就打出一记全垒打。”这说的是他们被派拉蒙扫地出门之后在福克斯的故事,如果你稍微了解一下卡僧伯格的刻薄和自视甚高,如果你再想一下当年他对“派拉蒙三杰”中另一杰埃斯纳的态度,你简直都不能相信这话会出自他的嘴里。
一位与巴里·迪勒并驾齐驱的好莱坞巨亨羡慕地说他,“不容忽视。瞧瞧他这一生干的事。这家伙要主宰世界。他要在传媒界称王。他要比大卫·格芬更有钱、更有权。这个混球既顽固又有才华。”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有资格说这话的人应该就是迈克尔·埃斯纳。
巴里·迪勒做了这么多事,但有一个让人恼火的共同点:他是一个打工的。而他一生追赶的大卫·格芬则只要向自己汇报就可以了。
要是说起大卫·格芬,那也绝对应该是一个为之起立的硬角色。1970年,他成立自己的庇护所唱片公司,推出了杰克逊·布朗、杰妮·米歇尔、汤姆·维茨以及老鹰乐队。但这只是开始,1974年,他发现了鲍勃·迪伦。弗雷德里克·马特尔评价说:“如果没有格芬,这些乐队对于大众来讲,就显得过于硬摇滚或者过于变幻莫测,而格芬的战略就是使它们变得沉静。他的天才之处在于尽可能按照商业化的要求制作音乐,同时并未抹杀酷的元素。相反,他将这种时尚潮流的元素融入音乐之中。”《纽约客》的一位评论家后来写道:最酷的事情是越时尚的音乐越成功。
1975年,他把唱片公司卖给华纳,就退休了。一个人可以随便退休,我觉得这对于巴里·迪勒来说算是一个大刺激,因为他一生总是有点苦哈哈,虽然成就无数,但奋斗也无休无止,看着就感觉累。
格芬在退休的时候32岁,很显然,他总得再找点什么事做。5年之后,他成立了格芬唱片,把约翰·列侬和小野洋子的回归唱片《双重幻想》当成主打,这一次他的运气不是太好,唱片卖得不怎么样……但运气这东西还真说不准,列侬在这一年突然被杀死了。在之后的几年里,雪儿、音速青年、贝克、史密斯飞船、彼得·盖布瑞尔、尼尔·扬,当然还有科特·柯本。大卫·格芬让穿着破烂牛仔裤的科特·柯本成了新生代的代言人,一个本来想着只卖20万张的Nevermind卖了1000万。
然后,他开始拍电影,汤姆·克鲁斯的《夜访吸血鬼》,以及马丁·斯科塞斯的《三更半夜》;然后再投资百老汇的音乐剧,《猫》和《寻梦女郎》获得了成功,他把摇滚带入了音乐剧的舞台。在做好这件事之后,再一次把音乐公司卖给美国音乐娱乐集团,就是现在的环球音乐公司。
再然后,就是1994年,大卫·格芬和史蒂夫·斯皮尔伯格、杰弗里·卡僧伯格一起建立了梦工厂电影公司,他同时还创办了一个梦工厂音乐公司。一直到2008年,大卫·格芬第三次退休,卖掉梦工厂的股份,然后住在马里布海滩上从杰克·华纳手里买来的房子里。
“在美国当代文化中,大卫很可能是同时在三大关键娱乐行业(流行音乐、百老汇音乐剧以及好莱坞电影)里步步为营、大获全胜的少数几个人物之一,这是史无前例的。”卡僧伯格这么评价。
大卫·格芬在娱乐业抄了一条离自动提款机最近的路,赚了好多好多钱,并且还塑造了美国的娱乐业,或者美国的主流文化。如果再加上,他是给自己在打工……你就知道为什么巴里·迪勒总是有那么一点“既生瑜,何生亮”的耿耿于怀了。
如果我们总结经验,有一点是可以记下来的:不要为了打工皇帝而投资他的老板。除非有一种可能性,这公司好到了“谁来干都坏不到哪里去”的地步。如果要举起例子来,当然还是巴菲特的可口可乐,就是他说的那个护城河。如果盘点巴菲特那些“必需品”公司,当然不止这一个,我感觉巴菲特差不多用了一生的时间在考察IBM到底是不是谁来做都能稳赚不赔——恭喜他,最近他终于有了结论:可以投资。但如果早个40年投资IBM呢?这事儿没有什么好说的,只要有足够长的时间,差不多都会赚个大的,只是你做不到而已。就连巴菲特也做不到。1966年,他成为迪士尼的投资者,持有500万美元股份,在第二年以600万美元卖掉了。在30年后,他做主把汤姆·墨菲的大都会卖给迪士尼的时候,在给股东的信中说,如果不卖的话,那现在怎么说也有几亿美金了。
这是题外话,巴菲特把大都会、NBC卖给了迪士尼,成就了迈克尔·埃斯纳。这是一个普通的投资故事。但我们的巴里·迪勒在那个时候可不是那么好。
50岁的巴里·迪勒决定要超越大卫·格芬和派拉蒙。在他心中,超越格芬,第一步就是自己当老板,第二步就是把派拉蒙再拿回来——这一次可不是去找工作,而是去当它的老板。
通常来说,这种创业动机很难有什么好结果。但好在,巴里·迪勒可不是寻常货色。他给自己安排的路径和入口——我们不要忘了,是那台苹果的笔记本电脑。简单点说,他的复杂的路线图是这样:先搞定一个有线网,然后拿下一个电视购物频道,然后通过这个盈利频道,继而买下派拉蒙,然后再度杀回娱乐业和电视网,然后……超越大卫·格芬。
时机。这时机有多重要,他对互联互通的娱乐网的信仰在几年后就借助网景和雅虎成为全民宗教;他对购物这个入口的把握——你现在看看市盈率最高的亚马逊,再看看沃尔玛现在的窘境,看看淘宝、天猫的一万亿,你就知道他的眼光非同凡响。但你知道时机才是决定一切的最重要因素……
于是,他开始“销声匿迹”了。但我不大相信他会把大卫·格芬和派拉蒙都扔在了一边。即使他现在财富可能不比大卫·格芬差太多,但他也只是一个买便宜机票、找便宜酒店的平台的老板。你知道他即使在离开这个领域很多年后,在提到派拉蒙的时候还是会说:“派拉蒙在我的人生中意义重大,它对我意味着太多太多。我想起它时,心中只有浪漫的感受。我永远想不起那里的争斗。不过知道争斗确实有过。”
唯一的障碍就是他现在已经70岁了。纵是天才,也敌不过年龄、衰老,这叫自然规律。自然规律最终还是会打败这些金光闪闪的东西和金光闪闪的人物,一想到这些,还是会让人有些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