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也能是护城河? #
在我们错过了1997年的苹果,诺基亚和惠普也承载不起我们的希望之后,我们到哪里去判断和寻找那些能让我们赚钱的创新公司呢?啊,我们还是先从一个悲观的结论开始吧。
你逮不到那个让你后半生老有所依的公司。作为一个悲观主义的创新的爱好者, 想到的最悲剧的事情莫过于创新很难成为一个“概念”或者一个“题材”,你因为你的远见卓识,看出这个公司有可能飞黄腾达, 你暗中投资它,偷偷地等着它涨起来,涨起来……你守着你的那个创新公司-寂寞无助,直到你开始算起了机会成本,然后对自己产生怀疑,然后在苹果的市值达到6000亿美元的时候,你恨恨地说:其实,我很早以前就看好它。其实,你早就输了。
当然,一个专注于创新的公司,大概也不会太在意华尔街的人会如何想,如果它有足够的自信,可能还要调戏一下那些投资者,就像谷歌当年做的那样。至少在2011年以前,我想像不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等人会在董事会上说起它们的股价问题,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吧?但这种事还真是一般董事会里最重要的一件事,不管是独立的还是非独立的,执行或者非执行,董事们都会关心怎么让自己的期权更值钱一些。
只要不作假,这看起来也是一件正确的事。我们作为屌丝投资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总想着管理层那帮尸位素餐的家伙们赚钱太多了,“他们在抢我们的钱哦”。按照托马斯·索维尔的观点,我们有这种错误想法的原因是典型的“零和型思维方式”, 我们总以为高管的薪水是从我们的收益中拿走的,索维尔教导我们,如果CEO赚了一个亿,他拿走5 0 0 0万,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只要他为股东创造的财富超过他拿走的钱,这事没有什么不好的。
但是,如果这个公司只是为了一时的利益而忽略了市场变化,今朝有酒今朝醉, 满脑子都是落袋为安的想法,那投资者瞪起眼睛来说“你们拿钱拿得未免太多了”,
这质疑得还真是入情入理。这就说到我爱的“创新”这个话题了,一个好的CEO,当然要关注财务表现,因为你做的是当下的事,赚的是过去大笔收益抬起来的期权,而投资者关心的是未来,如果不想着创新带来未来收益,根据克里斯坦森的“高利润守恒定律”,你现在的利润早晚要转移到其他公司的其他环节上,你现在的高收益产品“模块化”和“货品化”之后,你要是没有新的高利润产品-你还真是在抢股东的钱。
不过鉴于那些创新能力特强的公司也不爱分红,投资者想的也都是怎么让股价翻番这样的事,我还真不知道创新的能力到底对于投资有什么作用。我安慰自己的办法就是,哪怕你炒短线,你盯着专业机构的各种指导来“价值投资”,但你没准可以从一个公司的创新能力那里得到:你判断下一个好工作的依据;好的产品或服务;让你很high的创新精神……如果它还能带来投资收益,那就完美了。
但你要知道,即使那些明察团队价值的风险投资家们,其实也不是那么一下子就为投资者指出明路的。比如去年首轮融资就得到了4100万美元的Color,既没有一个好产品,貌似也没有一个让他们爱的好团队, 怎么听起来都像是一个骗局,至于那几个久经风霜的投资大佬是如何跟他们的LP们解释的,没有人来做这个事。安迪·格鲁夫说,“要了解公司的实际策略,就要注意公司管理者的行动,而不是他们的言论。”自从乔布斯之后,每个人都在说创新,但你看看,这世界创新了好多东西吗?
安迪肯定要算一个。我忍不住要再一次讲他的故事,他和戈登·摩尔对英特尔的未来犹豫不决的时候,想到如果董事会不能容忍他们了,那么就会派新的管理者跑进来,然后马上会改变战略,进入新的市场-按克里斯坦森的说法,是新的零消费市场-“那么,为什么不能是我们自己来?”我觉得这对于英特尔来说,是标准的创新时刻,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值得投资的完美团队。
克里斯坦森对于大企业的创新,提了三个元素,资源、流程和价值观。安迪·格鲁夫,就是资源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源。而他跟摩尔说的“何不走出门去,我们重新来过”,就是对流程的界定。英特尔没有堕落到跟日本公司一起去做低利润产品、参与低水平竞争,就在于这个被神化了的瞬间所产生的“破坏性创新”的价值。
如果我是一个投资者,看到安迪·格鲁夫把卖微处理器的钱大把地揣进自己的腰包,我觉得我是能接受的。克里斯坦森提醒我们的另一个点是,那些能够实行“破坏式创新”而得以保持持续增长的企业- 他把持续定义成“50年以内”-魄力大多来源于创始人的决策。你不能等一个公司起死回生,股价已经涨到天上去了再去做投资,你一定要事先就了解这些背景。那么去找一下那些还符合这个条件,并且号称正在创新的公司吧。
投资团队,是典型的从结果推导出原因。虽然它相当重要,但像巴菲特就不会太把这事放在心上。我看他不管投哪个公司, 他更关注的都是那个着名的护城河,而不喜欢苦逼兮兮的创新。在他的世界里,如果这个公司不管谁做都保证稳赚钱,那才是好公司,并且所谓护城河就是,即使把1000 亿美元摔你脸上,让你再做一个可口可乐, 你也做不出来。你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无趣的投资,但你也可以给它上升到“这就是人类基本需求”这个层面。
克里斯坦森也强调需求,就是我们一直说的“零消费市场”,它或者是因为利润不高大公司不屑于进入,而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它是一个消费者还不知道有这样需求的产品。保罗·格雷厄姆-不是我们常说的那个本杰明,保罗是风险投资界的大佬-他认为所谓创新需求,可不是消费者哭着喊着要的那些,而是他们可能根本就还不知道有这种需求的东西,你做出来了,他们发现,对啊,这东西真好。
那些有消费需求的,就是克里斯坦森说的大公司内部最容易产生的“延续式创新”,诺基亚都有了人类学家来策划产品, 这些都是为延续式创新服务的;那些没有需求但硬造出来的,我们说之所以苹果很伟大,iPhone、iTunes和iPad都算得上。我觉得在这一点上,巴菲特也好,克里斯坦森也好,保罗·格雷厄姆也好,这三个迥异的人可能有什么地方是相通的,就是创造一种无中生有的需求。2007年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到Twitter,我当时的震惊就是,这是什么人想出来的,我们做媒体的经常苦思冥想各种互联网应用,但这真不是我们想得出来的。
如果我是风险投资家,那我就投它们了,至于杰克·多尔西是否朝三暮四,可能还真不是最重要的事。